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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

编辑出版:《科学与财富》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51-1627/N

国际刊号:ISSN 1671-2226

邮发代号:62-151

出版周期:旬刊

出版地:四川省成都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论文鉴赏

高等学校“学生创新学分置换”办法探析


发布时间:2021-03-21 阅读数:331

赫英

摘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创新学分管理工作,本论文从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可行性分析到具体实施和流程展开全方面的探析,希望能探索出一条适用于应用型本科的创新学分置换的管理办法,使学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从事的一些活动都能被授予学分,从而解决学生创新创业的时间与受教育的时间相矛盾的问题。

关键词:创新学分 置换 办法探析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6-0190-02

在当今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大环境下,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中实行学年学分制存在一定的困惑。三表类的学生很难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但这部分学生偏又在其他方面拥有突出特长。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创造、创新、创业的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创新学分管理制度,我们想在原有的學年学分的基础上摸索出一套“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管理办法,使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的超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都能被授予学分。

一、实行“学生创新学分置换”办法的可行性分析。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新一代人才创新能力和个性化素质的新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体制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有效教育资源的作用,各高校纷纷对内部教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其中最显著的措施就是把推行学分制作为高校教学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效地实施学分制,充分发挥其优势。这也要求在实施学分制的同时,完善其相应的制度,灵活管理,个性服务。

(1)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产业机构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创造、创新和创业之路势在必行,为了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创业发展新模式,在高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创新创业改革,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得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所以“创新学分置换办法”呼之欲出。

(2)创新学分置换有利于教学内容的柔性安排。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实施,有利于校企之间的合作,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也扩大了选修课的范围。学生可以把任意锻炼的场所作为课堂,所收获的成果可以置换相应的学分,这样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和学习成果都多样化了。

(3)创新学分置换有利于教师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这种制度的实施下,师资来源打破了原有学校、二级学院和专业的限制,既解决了师资短缺的问题,同时也实现了教师的无界化管理。

二、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具体措施

学校是创新创业的主体,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的情况,大力拓展创新创业学分项目,教务管理部门也要加强过程管理和学分的认定等相关工作。

(一)什么是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审核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创新学分的成果

认定创新学分的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各类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或能力认证的资格证书;社会实践成果;自主创业等。

1.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

无论是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还是参与的科研项目,都必须冠学校的名称,即**学校**学生。

(1)发表论文、出版著作。A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可以认定8个学分,第二作者认定2个学分;B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认定4个学分,第二作者认定1个学分;C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认定3个学分,第二作者认定0.5个学分;其他核心刊物第一作者认定2个学分,第二作者认定0.3个学分;非核心刊物,第一作者认定1个学分。

(2)参与科研工作项目。获得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认定4个学分,第二完成人认定3个学分,第三完成人认定2个学分;实用新型专利设计,第一完成人认定2个学分,第二完成人认定1个学分,第三完成人认定0.5个学分;省级科研项目,参与人前五认定2学分;局级科研项目参与人前三认定1个学分。

2.各类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

分为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和国际级。

(1)校级一等奖可以认定1个学分,二等奖可以认定0.5个学分,三等奖可以认定0.3个学分。

(2)省市级一等奖可以认定3个学分,二等奖可以认定2个学分,三等奖可以认定1个学分。

(3)国家级一等奖可以认定4个学分,二等奖可以认定3.5个学分,三等奖可以认定3个学分,其他奖项可以认定2.5个学分。

(4)国际级一等奖可以认定6个学分,二等奖可以认定5个学分,三等奖可以认定4个学分。

3.能力认证的资格证书

(1)外语等级考试。非外语专业四级可以认定2个学分,六级可以认定4个学分;外语专业四级可以认定1个学分,八级可以认定2个学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二级可以认定1个学分,三级可以认定2个学分;计算机专业三级可以认定1个学分。驾驶执照B级可以认定2个学分,C级可以认定1个学分。

(3)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国家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保障厅或是专业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认定2个学分。

4.社会实践成果

获得全国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可以认定3学分,获得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可以认定2学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可以认定1学分,

5.自主创业

(1)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训练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5个学分;省级训练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3个学分;校级训练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2个学分。

(2)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实践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5个学分;省级实践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4个学分;校级实践项目,已经结题可以认定2个学分。

(3)模拟市场。优秀创业模拟团队可以认定3个学分,其他的创业市场项目可以认定2个学分。

6.学历晋升

获得本科第二学位或专科升入专升本院校可以认定4个学分。

(三)创新学分的审定办法。

学校每学期初受理上学期创新学分的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分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后统一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创新学分评审专家组审定核准后方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结果可在教务处网站查询。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原则上可以冲抵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任一门理论课程相应学分,通识教育平台最高可置换8学分,专业教育平台最高可置换8学分。

三、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程序

创新学分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形式,每学期期末统计一次,下学期初进行相应的置换。

(一)学生准备相应的材料

(1)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需要学生提供冠学校名称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皮、目录和文章页)或是科研项目研究结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需要学生提供赛项的参赛通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省、国家协会、行业竞赛降低一个等级置换;国际级要根据赛事规模及水平而定)。

(3)能力认证的资格证书。需要学生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社会实践成果。需要學生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实践团队报告原则上1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提供志愿者服务记录卡或相关证明。

(5)自主创业。需要学生提供创业实践项目的相关证明。

(6)学历晋升。需学生提供获得本科二学位证明或证书;或是提供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二)置换流程

学生到所在的二级学院领取《创新学分置换申请表》,学生对创新学分置换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者按作弊处理。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填写此表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交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评审结果,教务处将审核的结果汇总公示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则需要复查、调整、再确认,直至准确无误。最终教务负责记录并归档。

四、条件保障

为了能让创新创业学分的置换办法更好、更加顺利地进行,需要学校提供一下基本的条件保障。首先,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的实验室和机房要向学生开放,为创新创业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设备的支持;其次,要积极扶持各二级学院的社团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大赛、协会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再次学校要积极创办各类刊物,为学生发表文章提供必要的阵地保障;以上保障是为了让学生能遇到更好的创新创业的机遇。

五、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的推广价值

在我省30多所大学中,除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几个高校是研究型大学外,其他三表院校都应该办成应用型大学,而办好这些院校,对于我省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是对我省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来说,更具有指导意义。我们探索出学生创新学分的置换办法,通过哈尔滨广厦学院试点运行,切实科学,成功地利用学生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创新创业,培养了学生的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这种创新学分的置换,可以提高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积极性,极大地调动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旭.高职院校课程学分置换方案实施研究[G].智库时代,2017(16).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D].西南大学,2006.

[3]哈尔滨广厦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置换”管理办法[Z].2017.

[4]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Z].2015.

[5]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Z].2011.

[6]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Z].2012.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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