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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

编辑出版:《科学与财富》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51-1627/N

国际刊号:ISSN 1671-2226

邮发代号:62-151

出版周期:旬刊

出版地:四川省成都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论文鉴赏

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危机应对能力的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10 阅读数:291

余嘉佩

摘要:公共危机自身的特点要求公安机关承载责任并履行责任,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在公共危机中的应对处置效果一定程度上体现整个公安队伍的能力,因此要加强公共危机应对能力中的自身能力建设、管控能力建设、事后评估能力建设。

关键词:网络舆情 公共危机处置 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6-0242-02

一、自身能力建设

许多公共危机处置过程中频频产生负面舆情,大多是因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言语不当,或程序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等原因引起群众的不满而造成,不管是什么原因,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职能,网络舆情下,任何环节都能把公安机关推向风口浪尖。

(一)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明确手中的执法权是群众给予的,是服务于群众的。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执法环节,切实落实服务群众的理念。不能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执法的观念、改进执法的手段、完善执法的体制。我们应当公正、合理、和平、文明地执行法律,通过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二)积极使用视频摄录像、监控等科技设备

由于当前处于群体性事件、案件高发的特定时期,公安机关对于现场处置经过、证据的收集就相当重要。执法记录仪、监控等设备除了约束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外,也为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突发、敏感事件,办理相关案件保留证据。如有负面舆情产生,即可用视听资料这种直观的证据还原事件的真相,不会出现措手不及的状况。

二、管控能力建设

(一)掌握信息,快速反应

英国公关专家Jester建议,危机中的媒体关系应遵循“3T”原则,即“我们是发布新闻的主体、解释事情的全貌、立即在公众之外宣布自己的立场”。还有新闻媒体所提的“黄金二十四小时”法则都是表明速度的重要性。在公共危机产生后要掌握第一手信息,迅速核实知晓事件的来龙去脉,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抢占先机掌握主导权。同时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制订方案,上下联调,保持意见一致。

危机管理专家奥古斯丁曾提出:“要处理危机,说实话,马上说出来。”网络舆论不是洪水猛兽,不要回避谈论它,要积极引导,始终掌握主导权。一些公安机关在负面舆情发生后能遮就遮,能瞒就瞒,怯于直面问题。使原本简单明了的事件变得模糊和复杂,增加了处理它们的难度。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要关閉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迅速发布信息和使用客观公正的报告来夺取发言权,而公安机关坚持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立场和态度、给予公众郑重承诺的信心才是应对危机的硬道理。

(二)主动引导,跟进报道

公安机关根据事件性质、涉及层面,要及时抢占舆论最高点,制定相应处置策略,适时适度,循序渐进,确保事件顺利处理,同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积极跟进报道,形成系列报道并及时告知大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注重社会效应,全力维护党政和公安队伍形象,尽量减少可能的负面影响。

最忌讳的就是在舆情发酵升温中,简单用“调查、跟进”等语言糊弄,或是直接删除,以为就可以堵住悠悠之口,但是结果往往只会适得其反。如果信息没有如实公布或回避其重要性,使群众感到受骗,加剧公众的猜疑,不仅不能消除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于是某些新闻媒体就会借机发挥,更甚者为博取观众眼球,夸大或捏造部分事实,社会舆论对公安机关的报道也会趋向片面、不实,使公安机关陷入被动的境地。

在网络舆情持续发酵升温中,不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认为理亏,而长篇大论、解释过度又会被认为是在掩饰,所以要讲究一个度。在坚持领导的前提下,信息的内容和范围是明确的,所以要讲究梯度,根据事件的重点把握节奏。相关部门也要密切跟踪及时上报舆情动态,领导小组制订后续工作方案,使工作有连续性,公安机关才能始终掌控主导权。

(三)多方平台,叠加效应

当今信息传播平台众多,除最正式的新闻发布会外,有传统的电视、报刊,有热度最高的网络新闻,还有及时通讯平台微博、微信朋友圈、Twitter、Facebook等,它们的传播速度更胜于传统媒体,中国手机用户量产生的效应是巨大的,由于不受地域限制,甚至可能联系国外,如若公安机关对舆情处置不当,不排除某些别有用心人士煽动话题引发新的矛盾。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谨慎处理媒体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基层,面对媒体的采访,也是各种推诿,视其为洪水猛兽,主观认为媒体只追求爆料,无法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实际上积极引导媒体参与舆论非常重要,传统媒体中,公安机关在报纸和杂志上设立专栏,定期更新新闻信息,推介公安工作。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播方式也发生了改变。2010年2月25日,首个公安微博“平安肇庆”诞生于广东。此后各地公安机关纷纷积极设立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加强与媒体密切沟通,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是一个良好的举措。通过各种平台的宣传,多管齐下,使正面引导产生叠加效果,并将这种效应不断放大,在处理网络舆情公共危机时,公安机关能够在加强自身应对措施基础上,积极争取到广大媒体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地传递公安声音,以实现整体网络舆论的有效控制,使事件的动态发展由公安机关掌控,使负面的效应降到最低化。

三、事后评估能力建设

某一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结束后,要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再发生机率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对舆情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剖析。公安机关对于前期引发事端和处置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要向公众进行自我批评,并积极接受监督。其中,对执法不规范的,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重要的是使这些运行透明化,实现“阳光执法”。对于处置得当的,要不遗余力宣传,树立我们的正面形象,在大力宣传公安民警的服务理念的同时,还能传递处置过程中的正能量,这是促进警民和谐关系的必要措施。对于再次可能发生的,要持续开展监控工作并制订相关方案,一旦出现再次发生苗头的,要及时落实疏堵措施,确保不出现反复。

最后各责任部门要作出全面分析汇总,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处置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缺陷,要及时完善机制、查遗补漏,同时通报给个基层单位讨论学习,吸取经验教训。

网络舆论的公共危机事件是一把“双刃剑”,处置得当,树立了我国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和威信,处置不当,产生负面效应,而且会无限放大,带来的危害可想而知,会影响整个公安工作的中心。我们要提高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快速平息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张明芳.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危机处置能力建设问题研究[J].Theory Research ,2014(10):120-121.

[2]徐跃飞.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策略[J].湖南社会科学,2013(3):73-75.

[3]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4]李彦,彭知辉.论涉警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媒体应对[J].公安法治研究,2010(3):96-99.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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