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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

编辑出版:《科学与财富》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51-1627/N

国际刊号:ISSN 1671-2226

邮发代号:62-151

出版周期:旬刊

出版地:四川省成都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论文鉴赏

自媒体背景下政府对网络舆论监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10 阅读数:300

郑策

摘要:在自媒体时代,网民已经成为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群体。无论是举报腐败、环境监测、食品安全、医疗改革,还是虚假信息举报,该群体都已成为政府监管机构处理网络舆论问题的有力助手。网民在国民经济和民生问题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推动了电子政务的不断升级和完善。然而,在自媒体背景下也会产生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网络问题,迫切需要政府合理有效地指导。怎样利用自媒体保证主流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如何监督和引导自媒体网络舆论的独特优势和突出特点,显然已成为相关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网络舆情 政府 自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2-0235-02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自媒体平台的成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特别是智能手机与自媒体平台的完美融合,将来自世界各地、不同价值观的人们聚集在一起,通过自媒体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形成了一种新的舆论传播方式,它具有强大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动员能力。[1]

一、自媒体背景下网络舆论发展的现状

进入21世纪,自媒体逐渐发展成为网络舆论发酵的源头,90%以上的舆论信息都是通过自媒体平台传播的。[2]如2018年12月26日,住在福州的男子赵宇看到楼下女邻居有危险出手救人,将施暴者推倒在地并向其腹部踩了一脚,结果施暴者伤情属于重伤二级,赵宇被警方拘留。微博中普通网友和具有高关注度的大V博主对这起网络事件进行转发,事件迅速传播发酵,许多网友参与讨论,引发强大的网络舆论。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防卫过当,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网络舆论对此持续关注。最终,于2019年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经审查,以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但是,网络中也有制造谣言或未经证实的谣言获得关注的情况,社会各利益群体产生大量的政治诉求,部分民众将这些政治诉求输送到网络空间,导致网络舆论变得复杂和尖锐。例如,在网络进行人身攻击、人肉搜索、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谣言、道德绑架等……这无形中给民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扰,政府监管网络舆论的压力与日俱增。

二、自媒体背景下网络舆论发酵的原因

1.社会公共伦理价值观被扭曲

部分民众通过自媒体在网络中宣泄着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贫富差距加大,一些人内心深处感到不公平,所以通过媒体的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表达内心的不满。

2.网络媒体为赚取点击率误导民众

由于媒体网络进入门槛低、成本低、运营模式灵活,自媒体平台中有大量低质量的网络媒体。为了使效益最大化,网站的高点击率成为其目标。一些网络媒体恶意捏造一些负面新闻,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由于民众缺乏对虚假新闻的鉴别能力,容易被其误导,引发网络舆情。

3.部分民众的素质有待提高

在自媒体的开放的环境中,有些人的言论和行为是非理性的,只是一味地情绪发泄,盲目地跟随潮流,缺乏自己的判断,他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这一现象将影响社会稳定和区域发展。[3]

4.现有的法律缺乏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言论内容与网络谣言的认定、对违规或违法的网络言论与行为的处罚比较轻或者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纵容了部分民众利用自媒体的便捷,肆无忌惮地发表不良言论,转发没经过核实的信息,网络暴力等问题相继产生,对公众人物甚至是普通民众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甚至导致抑郁症、自杀等后果。[4]近期网络上火爆的一张图片:手术室中医生对着镜头比剪刀手,被部分网友大肆指责,却不知是因为庆祝手术成功,救回病人;曾鹏宇在微博上直播自己的自杀过程,网友纷纷围观引来数万条转发和评论,一些网友在曾鹏宇犹豫的时候加以嘲笑刺激,最终导致曾鹏宇的离世。

三、自媒体背景下政府对网络舆论的监管

1.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 [5]

社区、学校、单位定期组织公开课,学习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在网络世界做一个有素质、不随便发表不恰当言论、正能量的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舆论暴力,自觉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话语。面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要加以制止并且从中吸取教。面对纷繁复杂、真伪难辨的网络信息要学会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判断,增强个人网络素养,培养网络文化意识。

2.加强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和他律行为

面对网络中出现的不良言论,自媒体的“把关人”具有审查和删除的义务,这是自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自媒体的“把关人”有不发布、不传播虚假负面信息的责任,这是遵守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及时举报和制止不良信息和言论,这是自媒体的“把关人”的社会责任。自媒体的“把关人”应该做到自觉承担起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相融合的网络文化的重任,把好网络言论第一关,不让网络舆论暴力有机可乘;各自媒体平台的内部监管系统应该引入“他律”机制,在与政府的监控系统连接的同时,还可以让部分民众加入自己的监管队伍中,这样既能够保证信息过滤的公平性,也具备强制性与威慑力,让网络环境风清气正。[6]

3.完善网络阵地建设,规范网络舆论空间秩序 [7]

政府应积极推进网络法制建设,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加快形成完善的网络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秩序。通过建立长期的自媒体管理机制,用法律限制不良言论;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随时过滤媒体信息;实名制也应继续落实在网络环境中。

4.“第一时间”策略

网络舆情發生后,政府不封堵信息,通过主流媒体发声,在公众质疑时立即进行相关的消歧工作,避免公众因恐慌产生的过激行为,从而在第一时间控制了舆论,掌握了话语权,防止事态的蔓延。[8]

参考文献:

[1]胡策策.黑龙江省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

[2]于佳琦.政府监管网络舆情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8.

[3]逄碧莹.政府回应网络舆情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7.

[4]尹志立.网络舆情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7.

[5]孙文博,颜吾佴.大数据视野下网络舆情治理的政府监管研究[J].长沙大学学报,2017,31(1):41-45.

[6]喻修远.网络舆情政府监管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6(11):158-159.

[7]杜洁.我国网络舆情的政府监管研究[D].湘潭大学,2015.

[8]杜洁.我国网络舆情政府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5):351.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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